公文送审前,应按办文需要填写好发文稿纸中的黑色字体栏目。 只作学校正式发文前拟稿用。请注意勿与“校内请示(函件)稿纸”混淆。 公文内容涉及到跨部门工作范围的,一般由拟稿部门送相关部门会签。 |
|
主要作校内各部门呈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请示、报告、函件时起草用。 “拟办意见”以上为公文流转时使用;正文末尾要落款并加盖单位公章。 |
|
使用公章,应事先填写相应项目,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经审批人同意。 |
|
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广工大党字〔2017〕41号)。请各部门、单位坚持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相互融合,严格审查程序并存档(至少三年)备查。 |
|
www.gdut.edu.cn 粤ICP备05008833号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(510006)